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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8-04

  为适应游泳救生员工作开展的需要,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与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定于5月31日至6月5日在安徽省芜湖市举办2024年全国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培训班,此次培训班由安徽省游泳运动协会承办,芜湖泳之星游泳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与分组练习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结束后,学员须参加笔试和实操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心肺复苏操作(此项为达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考试)、模拟教学等。考试合格者授予由总局游泳中心与总局职鉴指导中心联合颁发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证书”。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推荐4人参加本次培训(见附件1)。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救生协会(游泳协会)、职业鉴定站按此条件确定人选,各择优推荐2人参加培训班。

  2.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审批登记表》(附件2)并与证明本人技术、技能水平及从业经历的有关资历、资质证明复印件由推荐单位一同提交至各省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核。

  鉴定站组织报名人员于5月16日--17日登录考评员(培训师)管理系统注册、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人员照片。(

  4.本次培训承办单位将名单汇总后,提交总局游泳中心、总局职业鉴定中心审定,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后,于5月22日前在中国游泳协会官网、体育总局人力资源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2.参加培训者需缴纳食宿费(含酒店双人合住房费、餐费、学习资料、场地费)每人450/天,按5天计算共计2250元。如有单住大床房需补房差价每天180元/每人,按5天计算。

  (一)学员报到时须提交与“登记表”照片同一底板2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景版为蓝色或者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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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时请提供准确、完整的通讯信息。报名结束后,主办和承办单位将分别与学员联系确认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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