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PG电子有限公司!

020-88888888

全国咨询热线

关于开展创业指导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技能等级认证鉴定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8-08

  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9年8月19日颁发的《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所规定。意见中明确: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编码规则,规范证书(或电子证书)样式。按规定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人才统计和认定范围,作为落实有关人才政策的依据。

  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已发放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原来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现已即将开展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考试取得证书,均可在人社部全国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1.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创业课程骨干教师(含技校、各类职业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机构从事就业创业指导的管理人员和教师。2. 各市、县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民办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中从事就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人员。3.工会、妇联、残联、企事业单位从事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人员。4.准备从事或有志从事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工作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

  (1)就业指导授课内容:1、就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标准;2、就业指导应用基础;3、职业指导的操作与实践;4、就业创业指导政策;5、创业指导典型案例;6、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对策与实践;7、职业道德;8、职业指导人员技能鉴定的考务管理;9、《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模拟教学;

  (2)创业指导授课内容1、《创业基础大纲》解读;《创业基础》的教学目标、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体系;2、《创业基础》课程的六大教学模块的核心内容;

  参加考试鉴定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学历证书彩色复印件、近期小2寸免冠证件蓝底彩照4张。

  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开发区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A座2层255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pg电子平台

在线客服

ONLINE SERVICE

联系电话

020-8888888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