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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培放开了?请勿误读
更新时间:2024-08-23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推动社会培训机构面向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指导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非学科类优质公益课后服务。
这被个别自媒体解读为“教培重新开放,教培机构又可以重新开班了”“教培行业又一次迎来了春天”。这是对政策的误读。
培训和校外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不是一个概念。培训包含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非学科培训、职业培训与成人培训等。我国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实行分类管理原则。《意见》所提到的培训机构,指的是职业培训机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这类培训也一直是放开和鼓励的,至于自媒体炒作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松绑、放开,根本没有在《意见》中提及。
简单来说,《意见》所提到的激发教育和培训消费活力,是规范培训业发展,并促进提高服务质量,而非放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意见》对“教育和培训消费”有进一步的界定。具体为: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开放优质教育资源,满足社会大众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增效,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推动社会培训机构面向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指导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非学科类优质公益课后服务。鼓励与国际知名高等院校在华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从中可见,推动培训消费的核心措施是,由学校购买校外第三方服务为学生提供非学科课后服务,而不是让此前被严格监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机构重启教培业务。
我国自2021年实施“双减”以来,一直对校外非学科类培训、职业培训持支持态度。一些地方还出台政策,引导进行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的机构,转型进行非学科培训、职业培训。
但是,社会公众、培训业对培训的关注点,还是聚焦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上。一方面,在整体培训业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曾占最大份额。部分社会舆论也“期待”给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松绑,认为这比其他培训更能激发消费。
另一方面,在合法、公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被严格监管后,出现了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这不但没有减轻学生的培训负担,还令部分家长更焦虑。如何治理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成为校外培训监管的难点。基于此,社会上每过一段时间,都会出现“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放开”“教培业的春天到了”的声音。
如何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首先,在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管时,要扭转“一刀切”思维,对于政策鼓励、支持的培训,不能人为设限,加码监管。一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在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管时,对分类管理的精神理解不够,存在抬高非学科机构准入门槛,干扰机构合法经营的问题。激发培训消费活力,就要扫除这些障碍。
其次,不能把“双减”的治理目标,偏移为“清零”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学科培训机构。“双减”的目标是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与校外培训负担。
考虑到部分学生确实存在义务教育校外学科培训需求,要有科学的治理思维,应该允许有合法资质的机构,为他们提供差异化培训选择。各地可以在公开听取意见基础上,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时间范围,以及政府指导定价。
同时,要深入推进中高考制度改革,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并提高学校办学质量,以此疏导学生、家长的培训需求。通过疏堵结合,既避免出现“培训热”,又让校外培训发挥对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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