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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万“买”教师资格证未果想退款 法院: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

更新时间:2024-09-11

  2022年12月10日,孙某与某教育培训公司签订《某某教育合同书》,合同约定孙某于协议签署之日向某教育培训公司全额支付教育咨询服务费36800元,某教育培训公司为孙某提供咨询服务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本地认定),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可查。

  截至2024年1月12日,孙某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故孙某将某教育培训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交纳的教育培训费用。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看似是约定某教育培训公司为孙某获得教师资格证而提供相应的服务,但根据双方提交的聊天记录可知,双方的真实意思其实是,孙某花钱,某教育培训公司帮助孙某取得教师资格认定。因此,双方签订的《某某教育合同书》名为咨询服务,实为“花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为“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孙某毕业于某职业学校,并未取得幼儿师范学校学历或以上学历。且孙某如果没有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

  五华法院认为,双方“花钱”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该合同无效。某教育培训公司基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该予以返还。五华法院判决:某教育培训公司向孙某退还教育咨询服务费36800元。

  同时,五华法院对孙某、某教育培训公司进行教育,告诫他们教师资格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不能通过非法形式取得。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目的是为了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

  每一位选择从事教师行业的人员,育人之前应先立己,切不可通过不正当甚至非法的途径获取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仅不能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师,还可能会被有心人骗取钱财。

  原标题:《花3万“买”教师资格证未果想退款 法院: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pg模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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