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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教育产业在总体上必须坚持非营利模式
更新时间:2024-10-21
丁宁宁之所以反对教育产业化这种说法,是因为他认为这个提法在理论上是不正确的。在西方经济学的分类上,教育本身就属于第三产业。政府、军队、医院、基础科学研究机构也属于第三产业。把一个本来就是产业的教育“产业化”,语法上就说不通。丁认为,不管鼓吹者们真正的目的如何,教育产业化实际上的含义是“市场化”,说白了就是要将学校办成企业来为投资者赚钱。这种做法已经超出了西方市场经济的常规。
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中,几乎所有的学校都注册为非营利性机构。所谓非营利机构,就是投资者不能取得任何现金回报。在此前提下,学校可以接受社会捐赠,并享受税务上的优惠,但有两条硬性的规定:一是财务需要全部公开;二是雇员工资标准要经得起外界的审查和批评。非营利机构的财务制度也和企业完全不一样。例如在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中,资本公积有限额,不许跨年度使用;对非营利机构则不仅没有限额,而且可以跨年度使用。非营利机构也不是不能搞一些赚钱的项目,但赚来的钱不允许私分,要在公众监督下用在整个学校的建设上。
丁宁宁认为,现行教育制度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确实需要进行改革。但是无论怎样改革,都不能改变教育总体上的的公益性质。改革主要应当改变学校“办社会”的现状,在加强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提高教学质量。同时要网开一面,给民办教育以同等地位和待遇,只要是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不管是私立的还是公立的,政府都应给与资助,教师的福利也应一视同仁,但是都应当按照非营利机构的模式运行。
教育在总体上坚持非营利机构模式,不是说不允许办营利性的学校或者教育机构。投资者要取得合理回报当然可以,但条件是进行企业注册,执行企业的会计制度,不得接受社会捐赠,不享受税务优惠,政府也不予以资助。作为营利机构,接受社会捐赠和享受免税待遇是没有道理的,也是不公平的。如果在法律上搞出一个既享受非营利机构待遇,又可以赚钱的怪物来,不仅不会鼓励真正的教育投资,而且会带来消极的社会后果。
因为丁宁宁反对教育产业化,很多人误以为他也是反对民办教育的。其实恰好相反,丁宁宁是民办教育的积极倡导者。他认为这和发展非国有经济道理一样。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变化以后,教育完全依靠政府财政是有困难的。这就给民办教育留出了发展的空间。发展民办教育不仅是办私立学校,公立学校也要打破所有制的界限,接受社会和私人的捐赠,成立校董会和校务委员会,吸收教师参加民主治校。
保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并不是说学校不能收一些学杂费。但是这种收费应当与普通居民的收入水平相适应。在我国,大学没有实行义务教育,收费高一点是允许的。但应当在制度设计上考虑到贫困家庭子女的入学问题。如果因交不起学费而毁了穷孩子的大学梦,那就偏离了我们办大学的宗旨。
丁宁宁说,中国现在还没有非营利机构这个概念,民办大学是按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民政部门注册的。这种对学校的营利或非营利性质不加区别的做法,给著名的新东方学校带来很多尴尬:一方面税务部门在收它的税,另一方面工商局却不准许它作为企业注册;银行因此而不给它贷款。为了取得银行贷款,它只好又注册一个企业。
发展民办教育,和发展非国有经济的道理是一样的。改革开放以来,为了调动积极性,我们采取了向企业、向个人倾斜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其结果是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小,民间持有的资金量越来越大。1978年,当年财政收入1100多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1%,其中一半左右用来投资。2000年,当年财政收入13000多亿元,占GDP的比重下降到14.5%,其中可以用来投资的比重不到20%。居民存款则从200来亿元上升到目前的8万多亿元。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财政可支配资金和民间财力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发展非国有经济和民办教育就非常有必要了。
发展民办教育的另一个起因是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依托于传统计划体制的普及义务教育体系受到了冲击。例如包产到户以后,农村集体经济框架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普及义务教育失去了可靠的经济支持,很多地方发生了适龄儿童的失学现象。又如进城打工的流动人口子女,难以在原居住地继续上学,打工地的学校由于种种原因也不愿意接纳他们。再如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后,一部分富裕家庭不满意公立学校的一般要求,要求自己的子女在教育上享受特殊的待遇。所有这些情况,都给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在民办教育问题上,我们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去除所有制方面的恐惧。
虽然政府已经注意到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已经采取措施来履行自己的责任,例如近来要求县财政负担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等,但总有照顾不到的领域,需要民办教育来发挥作用。现在不是有许多人鼓吹要把中国变成世界的制造业工厂吗?依据是什么呢?就是中国廉价而高质量的劳动力。廉价劳动力在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有的是,问题是这个高质量从何而来?来自建国以来政府在普及教育上的努力。如果我们放松了对普及教育的重视,政府能力不足又不准民间办教育,中国的国际竞争优势就会随着劳动力质量的下降而丧失。因此,发展民办教育是一个涉及国家发展战略的大事。
首先是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指的是适应特殊人群需要的职业教育。例如现在流行的汽车驾驶学校,为出国服务的外语培训学校,以及大学中为老板开的MBA培训班等。学历教育则是面向全体公民(包括公民的子女,即未来的公民),为提高全民素质服务的教育。第二是学历教育和义务教育要区别开。虽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中学、大学,是面向全体公民的,但根据我国法律,只有其中的前9年属于义务教育。第三是非义务教育和义务教育要区别开。非义务教育包括非学历教育和一部分学历教育。
然后再来谈教育收费问题。教育收费不收费,要看是义务教育还是非义务教育,和所有制没有直接联系。根据国际通行的做法,义务教育只能象征性地收费,学杂费一般不应明显增加普通家庭的负担。西方国家的义务教育已经到了大学,其公立大学的学费也是象征性的。非义务教育收费,包括非学历教育和义务教育以外的学历教育收费,以及私立学校的收费,政府一般不做具体规定。其原因是因为政府没有给它们足够的经费支持,这些学校需要通过收费来维持自身的收支平衡。
至于民办学校按什么模式运转,现在大家不是老讲和国际接轨吗?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不管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只要承担学历教育,一般都按照非营利机构的模式运转和注册。这是因为学历教育既是第三产业,也是社会公益事业。按照非营利机构注册的好处是:虽然投资者不能取得任何现金回报,但可以执行不同于企业的会计制度,可以在接受社会捐赠的同时享受税务上的优惠。国外许多著名的私立学校,都注册为非营利机构,例如英国的伊顿中学、美国的威尔斯利、哈佛大学等都是非营利机构,中国的民办学校也应当按照同样的规则运转。
丁宁宁:因为国外的私立学校一般不接受政府资助,除了接受社会捐赠和享受税收优惠以外,要维持自身的运转,学费是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西方许多私立学校的学费很高,而且还有自己特殊的教育理念。例如英国的伊顿中学,人们习惯称之为贵族学校,特色就是对学生进行吃苦教育。别的学校搞什么快乐教育它不管,在这里上学就得睡木板床。光学习好当然不足以进入此类学校学习。不过国外的私立大学都有一整套的奖学金和助学贷款制度,来保证学业优秀学生的生活,使他们不会因家境贫困而丧失继续学习的机会。这些私立大学也并非以取得“合理回报”为目标,而是把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人才放在自己工作的首位。
一些私立学校学费高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因为它们提供寄宿制教育,需要有自己的宿舍,以及供学生活动的场所,因此需要把这些不动产的投资考虑在内。我们如果把清华、北大变成私立大学的话,它们的收费也低不了。因为它们也有大量的不动产,这些不动产需要很多钱来维护和更新。此外,为了吸引高水平的教师,维持较高的教育水平,这些大学的教师工资水平也比较高。只靠校友捐赠、税收优惠和学费收入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西方国家的法律并不禁止非营利机构举办一些营利性活动,条件是营利活动的收入不能进个人腰包,而是要在公众监督下用于维持学校运转。
这些营利性活动包括动用学校基金购买各种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举办一些满足特殊人群需要的高收费培训项目。例如办一些针对厂长经理的“终生教育”短训班,针对外国留学生的语言培训班,召开一些营利性的国际会议等等。与我国一些大学“创收”活动的区别是,由于有所得税申报和公众监督的双重约束,赚来的钱是不会被举办人私分掉的。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认识上的混乱加上管理上的混乱。很多大学因国家拨款不足,把“创收”当作是提高教师积极性的手段,几个人“攒”一个班,底下就把钱给私分了。这既违反了教育的非营利原则,也违反了国家的会计财务制度和税法。
非营利机构不是不可以收费,也不会因为收费而改变它们的非营利机构性质,条件是制度设计要完善。在西方国家,只要你注册为非营利机构,你就要按照非营利机构的规则来运作。这里面有两条非常硬性的规定:一是财务要对全社会公开;二是雇员工资标准要经得起外界的审查和批评。这就是说,任何一个公民都有权利查你的账。在这样严格的制度监督下,非营利机构享有财务会计制度上不同于企业的一些特权。例如对非营利机构的资本公积,在数量上没有限制,而且可以跨年度使用。
丁宁宁:花钱让子女上民办大学并非全是“收入水平提高后,教育成为社会需求的新热点”,也有不得已而为之的一面。民办大学招生热实质上反映了目前年轻人就业难的状况。大学扩招可能在短期内缓解一下,长期来看对就业难不会起什么作用,只是把就业难的年龄段推迟了4年。况且大学扩招也有一个限度,速度过快肯定要降低教学质量。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家长宁可花钱让子女上民办大学,也不愿意让他们在家里呆着生事。但是如果你做一下社会调查,恐怕许多家长会对就业难问题提出意见。
承担学历教育的学校一般不能当作企业来办,民办大学也是一样。其根本原因是教育产业的公益性质,以及教育本身的外部性特征。经济学上所谓的外部性有正、负之分。负的外部性如企业产生的环境污染,一般的学历教育则具有正的外部性。教育的产品是学生,学生的人力资本升值并不体现在学校的账面上。但是那些接受了教育的个人,却有可能因为个人素质的提高而提高收入。如果学校要像企业那样为投资者的营利目的服务,学费水平的提高就会把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挡在学校的门外。这与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权利的各国宪法中社会公平的理念是矛盾的。
我们国家一些热心民办教育的人,为了鼓励民办教育,想在法律上搞出一个既享受非营利机构待遇,又可以为投资者取得回报的怪物来。人大起草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提案里有两个相互矛盾的条款:一是投资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二是民办学校要享受与公立学校相同的待遇。我认为这是非常错误的。前面已经说过,世界各国的学校只有两种选择:或者作为非营利机构注册,或者作为企业注册。不能既享受非营利机构待遇,又要像企业一样取得合理回报。如果民办学校同时享有这两种权利,就会把自己变成一个洗钱的工具。任何人都可以把来历不明的钱以捐赠的形式投入民办学校,既不交税,也不计入成本,然后以合理回报的形式收回。这种措施不仅不会鼓励真正的教育投资,而且会带来许多消极的社会后果。
真正愿意投资学历教育的人,绝对不是为了挣钱,也不可能赚得了钱。教育本身的公益性质和外部性特征,决定了那些想在短期内获得暴利的人不会投资学历教育。现在一些地方一说投资教育就是盖房子,就是建什么大学城。但是你一没教师,二没校长,如何保证教学质量?你就是招了学生,保证不了教学质量,学费又定得很高,又有多少家庭愿意让子女坚持上下去呢?北京有很多私立学校就是这样慢慢垮掉的。教育终究是教育,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声誉是第一位的,并不是有了钱什么问题就都解决了。一个学校的教学质量和优良传统,不是在短期内靠想赚钱的人用钱能够堆出来的。
丁宁宁:问题是鼓励谁来投资教育?鼓励教育投资,任何国家都靠两个东西来支撑,一个是理念,一个是制度。所谓理念,就是坚信教育对于个人及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愿意为教育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所谓制度,就是对那些进行教育投资的人,在税制上给予优惠。例如对投资教育者在所得税上予以抵扣,将财产捐赠给学校免征遗产税等等。西方国家都是这样做的。这种制度就鼓励人们投资教育。
没有哪个国家是靠吸引那些追求短期回报的游资来办教育的。这是由教育本身的特点决定的。教育本身的产品是学生。学生,特别是未成年学生本身没有工资收入,学费是靠学生的家庭来支付的。只有少数学生家庭能够支付得起高额学费,绝大多数学生的家庭没有这个能力,投资者的短期回报从何而来?即使把助学贷款看作是一种教育投资,它的回报也不可能是短期的,至少要等学生毕业后找到了工作,才能慢慢偿还。如果真想吸引游资办教育,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发彩票。据说美国哈佛大学早期曾经用过这个办法。
真正的民间教育投资不一定来自有钱的人。譬如中国建国初期曾经批判过的武训,他就是要饭讨钱来办教育的。追求短期投资收益、按照投资有回报的理念来投资教育的人,绝对不会把培养人才放在第一位。靠这些暴发户来推进民办教育发展是不可能的。麻将胡了最新官方版下载这样的人不会对教育进行长期投资。对教育进行长期投资的人,必然要把培养人才作为首要目的。我国近代史上投资教育的都是有识之士。例如陈嘉庚,厦门大学就是他办的,南开大学好象也是私人投资办的。现在投资教育的李嘉诚,办了个汕头大学。还有一个邵逸夫,到处捐资给学校盖楼。他们哪一个是为了取得“合理回报”来办教育的呢?重视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我们那么多华侨,在海外稍微赚点钱,就在当地投资办教育。担心中国没有人来投资办教育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现在不是没有人投资办教育,而是我们的政策有问题。一些同志把眼光放在自费送子女出国留学的高收入群体上,以为办一些收费学校就可以把他们拉回来。其实出国留学的原因很多,即使大学不考试,人家还是要出国。
丁宁宁:当然有。前面已经说过,成人职业教育领域、针对特殊人群的技术培训领域、包括语言培训等,都可以采取完全市场化的经营方式,投资者可以取得现金回报。但条件是要进行企业注册,执行企业的会计制度,不得享受非营利机构的待遇,包括税务上的优惠、接受社会捐赠等。现在不是有许多外国人要学习中文吗?我们的中文“托福”学校就可以完全市场化经营。这样的教育企业国外也有,但不属于正规的学历教育,只是为了满足部分人群的特殊需要。国外也有些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或教育机构,愿意在高收费的前提下接受中国学生入学。这其实是非营利机构的“创收”项目,和完全的市场化经营不是一回事。其收入要接受社会和税务部门的双重监督,不允许个人私分。我们的大学也可以办一些针对外国学生的营利性教育项目,但要遵守非营利机构的规则。
严格区分教育企业和非营利机构,对于两种类型的教育机构发展都有好处。前些时候碰到新东方学校的董事长,讲了一些他们学校面临的尴尬。一方面,工商局不接受他们学校的企业注册,另一方面税务局却坚持要收他们学校的税。由于学校发展很快,他们打算在全国各地办一些新东方分校,但到了地方银行不给他们贷款,原因是新东方目前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非企业单位,银行怕他们还不起贷款。为了贷款,他们只好又在地方注册了一个非教育的企业,贷到了款再借给新东方分校用。其实像新东方这样专门为中国学生出国留学而办的语言培训学校,完全可以办成市场化的教育企业。现在要和新东方打官司的那家美国,实际上也是一家教育企业。
一些针对高收入家庭子女的寄宿制私立学校,愿意办成完全市场化的教育企业也不必去阻止,但它必须按照企业的财务制度和税制去运转。从道理上讲,只要是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非营利机构,不管是私立还是公立,政府就应该给与资助;包括教师的福利,也应一视同仁。但你非要给投资者以合理回报,实质上是营利企业,政府就不给予资助。你不能既是营利企业,又享受免税待遇。我们现在有很多寄宿制学校就是这样。这是不公平的。现在私立学校的投资人(学生的家长)缺乏权利意识,学校把钱花在什么地方了也无心过问,导致学校财务管理一片混乱。这样的学校能长久吗?
我们现在的教育行政管理的毛病是卡得太死,对民办学校卡得太死。不是有报道说,北京市哪个区的教委把一家民办的打工子弟学校砸了吗?这是违宪的。任何人来承担义务教育责任,都应当予以鼓励。怎么能动用专政手段去砸呢?由于计划生育的原因,北京很多中小学已经关闭。宁可关闭学校,也不肯收流动人口的孩子,除了刁难外就是高收费,理由是外来的人口享受了北京的公用设施。这种做法没有任何道理。北京是全国人民的首都,北京的公用设施是全国人民的钱建设的。你没有资格限制任何一个中国公民进入北京。如果对外来人口子女要收学杂费,其标准应该和本地学生一样。
丁宁宁: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根据遗传学的研究,聪明人绝对不是按照家庭收入程度和家长聪明程度来分布的。近两年来大学学费大幅度上涨,将大量有才华的贫困家庭青年挡在了大学门外。这和“文革”时代“重在出身和政治表现”的做法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在就业选择已经多元化的今天,虽然高考已不再是农村青年的唯一出路,但如此对贫困家庭子女公开设置金钱障碍,则不仅偏离了公立大学的办学方向,也违背了市场经济中机会均等的竞争理念。
在我国,大学还不属于义务教育。但大学学费定多高,应该根据全国大多数家庭的收入水平来确定,不能拿城市家庭的收入作标准。全国农村人均收入不过两千多块钱,大学学费凭什么要收五千元?大学的高收费,把占中国人口70%的农村孩子排斥在大学门槛之外!其实即使不交学费,大学几年的生活费已是贫困生的沉重负担。加上这一年五千元的学费,他参加工作后十年内能还清贷款吗?美国大学生毕业后,一般可以在三五年内还清助学贷款。如果贷款在十年之内都还不清,那还叫什么助学贷款?在过重的经济负担下,大学贫困生整天生活在压抑之中,即使学有所成,将来能很好地服务社会吗?
美国的私立大学为什么给发展中国家学生提供奖学金?目的就是争夺人才。现在天天讲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我们自己不培养人才,人才从哪里来?中国的大学是为了赚钱呢,还是为了培养人才呢?这个问题需要讨论清楚。不仅如此,大学更是一个民族文化、社会理念和创新精神的摇篮。如果把大学变成只有有钱人能上的地方,就会沦落为富家子弟俱乐部,就无法承担上述重任。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王秀 乔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