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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举办2022广东省计算机设计大赛校内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0-18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省高校计算机教学和信息技术与学科深度融合的水平,激发省内各高校各专业大学生学习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兴趣和潜能,提升大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培养其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搭建高校计算机教育经验与成果的交流平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 数媒类与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的主题为“学汉语用汉字,弘扬汉语言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之二)
界定数媒类作品专业组的专业清单(参考教育部2020年发布新专业目录),具体包括:
(2)新闻传播学类:050302 广播电视学、050303广告学、050306T网络与新媒体、050307T数字出版
(4)计算机类: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080912T 新媒体技术、080913T电影制作、080916T虚拟现实技术
备注:现有专业中如果设置上述专业方向视同按照专业类参赛。例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方向)视同专业组参赛。
(1)在以专业音乐学院、艺术学院与类似院校(诸如武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师范大学或普通本科院校的音乐专业或艺术系科就读。
(2)所在专业是电子音乐制作或作曲、录音艺术等类似专业,诸如:电子音乐制作、电子音乐作曲、音乐制作、作曲、音乐录音、新媒体(流媒体)音乐,以及其它名称但实质是相似的专业。
(3)在校期间,接受过以计算机硬、软件为背景(工具)的音乐创作、录音艺术课程的正规教育。
(1)软件应用与开发的作品是指运行在计算机(含智能手机)、网络、数据库系统之上的软件,提供信息管理、信息服务、移动应用、算法设计等功能或服务。
(4)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3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5)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时长应不超过10分钟。
(6)每校参加省级赛(包括省市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区组委会自行规定。本大类每校最终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
(1)微课是指运用信息技术,按照认知规律,呈现碎片化学习内容、过程及扩展素材的结构化数字资源,其内容以教学短视频为核心,并包含与该教学主题相关的教学设计、素材课件、教学反思、练习测试及学生反馈、教师点评等辅助性教学资源。
(2)教学辅助课件是指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经过教学目标确定、教学内容和任务分析、教学活动结构及界面设计等环节,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制作的课程软件。
(3)微课与教学辅助课件类作品,应是经过精心设计的信息化教学资源,能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教学,实现因材施教,更好地服务受众。本类作品选题限定于大学计算机基础、汉语言文学(唐诗宋词)和中小学自然科学相关教学内容三个方面。作品应遵循科学性和思想性统一、符合认知规律等原则,作品内容应立足于教材的相关知识点展开,其立场、观点需与教材保持一致。
(4)虚拟实验平台是指借助多媒体、仿真和虚拟现实等技术在计算机上营造可辅助、部分替代或全部替代传统教学和实验各操作环节的相关软硬件操作环境。
(7)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3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8)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时长应不超过10分钟。
(9)每校参加省级赛(包括省市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区组委会自行规定。本大类每校最终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
(1)城市管理小类作品是基于全面感知、互联、融合、智能计算等技术,以服务城市管理为目的,以提升社会经济生活水平为宗旨,形成某一具体应用的完整方案。例如:智慧交通、城市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监控、城市应急管理、城市安全防护、智能建筑、文物保护、数字博物馆等。
(2)医药卫生小类作品应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实现智能化医疗保健和医疗资源的智能化管理,满足医疗健康信息、医疗设备与用品、公共卫生安全的智能化管理与监控等方面的需求。建议但不限于如下方面:医院应用,如移动查房、婴儿防盗、自动取药、智能药瓶等;家庭应用,如远程监控家庭护理,包括婴儿监控、多动症儿童监控、老年人生命体征家庭监控、老年人家庭保健、病人家庭康复监控、医疗健康监测、远程健康保健、智能穿戴监测设备等。
(3)运动健康小类作品应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以提高运动训练水平和大众健身质量为目的。建议但不限于如下方面:运动数据分析、运动过程跟踪、运动效果监测、运动兴趣培养、运动习惯养成以及职业运动和体育赛事的专用管理训练系统和设备。
(4)数字生活小类作品应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通过稳定的通信方式实现家庭网络中各类电子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以提升生活水平、提高生活便利程度为目的,包括:各类消费电子产品、通信产品、信息家电以及智能家居等。鼓励选手设计和创作利用各种传感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满足生活需求的作品。
(5)行业应用小类作品应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解决某行业领域某一问题或实现某一功能,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价值为目的,包括物联网技术在工业、零售、物流、农林、环保以及教育等行业的应用。
(6)作品必须有可展示的实物系统,需提交实物系统功能演示视频(不超过10分钟)与相关设计说明书,现场答辩过程应对作品实物系统进行功能演示。
(9)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3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10)每校参加省级赛(包括省市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每小类作品数量,pg电子平台由各省级赛区组委会自行规定。本大类每校最终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
(1)大数据实践赛作品指利用大数据思维发现社会生活和学科领域的应用需求, 利用大数据和相关新技术设计解决方案,实现数据分析、业务智能、辅助决策等应用。要求参赛作品以研究报告的形式呈现成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数据来源、应用场景、问题描述、系统设计与开发、数据分析与实验、主要结论等。参赛作品应提交的资料包括:研究报告、可运行的程序、必要的实验分析,以及数据集和相关工具软件。
(2)大数据主题赛采用组委会命题方式,一般为1-3个赛题,各参赛队任选一个赛题参加,赛题将适时在大赛官网公布。
(5)每位指导教师在本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6)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时长(含作品的现场演示)应不超过10分钟。
(7)每校参加省级赛(包括省市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区组委会自行规定。本大类中,每校最终入围国赛大数据实践赛的作品不多于2件、大数据挑战赛的作品不多于2件。
(2)人工智能挑战赛采用组委会命题方式,一般为3-5题,各参赛队任选一赛题参加,赛题将适时在大赛官网公布。挑战类项目将进行现场测试,并以测试效果与答辩成绩综合评定最终排名。
(5)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3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6)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时长应不超过10分钟。
(7)每校参加省级赛(包括省市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组委会自行规定。本大类中,每校最终入围国赛人工智能实践赛的作品不多于2件、人工智能挑战赛的作品不多于2件。
(1)信息可视化设计侧重用视觉化的方式,归纳和表现信息与数据的内在联系、模式和结构。
(2)信息图形指信息海报、信息图表、信息插图、地图、信息导视或科普图形。
(4)交互信息设计指基于电子触控媒介的界面设计,如交互图表以及仪表板设计。
(5)数据可视化是指基于编程工具、开源软件或数据分析工具等实现的可视化作品。
(6)该类别要求作品具备艺术性、科学性、完整性、流畅性和实用性,而且作者需要对参赛作品信息数据来源的真实性、科学性与可靠性进行说明,并提供源文件。该类别作品需要提供完整的方案设计与技术实现的说明,特别是设计思想与现实意义。数据可视化作品还需说明作品应用场景、设计理念,提交作品源代码、作品功能演示录屏等。
(9)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3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10)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时长应不超过10分钟。
(11)每校参加省级赛(包括省市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自行规定。本大类(组)每校最终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学汉语用汉字,弘扬汉语言文化”为主题进行创作。
(2)平面设计,内容包括服饰、手工艺、手工艺品、海报招贴设计、书籍装帧、包装设计等利用平面视觉传达设计的展示作品。
(3)环境设计,内容包括空间形象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公共设施小品(景观雕塑、街道设施等)设计等环境艺术设计相关作品。
(4)产品设计,内容包括传统工业和现代科技产品设计,即有关生活、生产、运输、交通、办公、家电、医疗、体育、服饰等工具或生产设备等领域产品设计作品。该小类作品必须提供表达清晰的设计方案,包括产品名称、效果图、细节图、必要的结构图、基本外观尺寸图、产品创新点描述、制作工艺、材质等,如有实物模型更佳。要求体现创新性、可行性、美观性、环保性、完整性、经济性、功能性、人体工学及系统整合。
(5)本大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报赛与评比。普通组与专业组的划分,参见“一、大赛说明”中第2点所述。
(6)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何一名作者的专业属于专业组专业清单,则该作品属于专业组作品。属于专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专业组选拔赛,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竞赛,不得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9)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3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10)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时长应不超过10分钟。
(11)每校参加省级赛(包括省市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自行规定。本大类(组)每校最终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学汉语用汉字,弘扬汉语言文化”为主题进行创作。
(2)平面设计,内容包括服饰、手工艺、手工艺品、海报招贴设计、书籍装帧、包装设计等利用平面视觉传达设计的展示作品。
(3)环境设计,内容包括空间形象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公共设施小品(景观雕塑、街道设施等)设计等环境艺术设计相关作品。
(4)产品设计,内容包括传统工业和现代科技产品设计,即有关生活、生产、运输、交通、办公、家电、医疗、体育、服饰等工具或生产设备等领域产品设计作品。该小类作品必须提供表达清晰的设计方案,包括产品名称、效果图、细节图、必要的结构图、基本外观尺寸图、产品创新点描述、制作工艺、材质等,如有实物模型更佳。要求体现创新性、可行性、美观性、环保性、完整性、经济性、功能性、人体工学及系统整合。
(5)本大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报赛与评比。普通组与专业组的划分,参见“一、大赛说明”中第2点所述。
(6)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何一名作者的专业属于专业组专业清单,则该作品属于专业组作品。属于专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专业组竞赛,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竞赛,不得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9)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3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10)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时长应不超过10分钟。
(11)每校参加省级赛(包括省市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自行规定。本大类(组)每校最终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学汉语用汉字,弘扬汉语言文化”为主题进行创作。
(2)微电影作品,应是借助电影拍摄手法创作的视频短片,反映一定故事情节和剧本创作。
(4)纪录片作品,是利用数字化设备和纪实的手法,拍摄的反映人文、历史、景观和文化的短片。
(5)动画作品,是利用计算机创作的二维、三维动画,包含动画角色设计、动画场景设计、动画动作设计、动画声音和动画特效等内容。
(6)新媒体漫画作品,是利用数字化设备、传统手绘漫画创作和表现手法,创作的静态、动态和可交互的数字漫画作品。
(7)本大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报赛与评比。普通组与专业组的划分,参见“一、大赛说明”中第2点所述。
(8)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何一名作者的专业属于专业组专业清单,则该作品属于专业组作品。属于专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专业组竞赛,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竞赛,不得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11)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3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12)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时长应不超过10分钟。
(13)每校参加省级赛(包括省市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自行规定。本大类(组)每校最终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学汉语用汉字,弘扬汉语言文化”为主题进行创作。
(2)微电影作品,应是借助电影拍摄手法创作的视频短片,反映一定故事情节和剧本创作。
(4)纪录片作品,是利用数字化设备和纪实的手法,拍摄的反映人文、历史、景观和文化的短片。
(5)动画作品,是利用计算机创作的二维、三维动画,包含动画角色设计、动画场景设计、动画动作设计、动画声音和动画特效等内容。
(6)新媒体漫画作品,是利用数字化设备、传统手绘漫画创作和表现手法,创作的静态、动态和可交互的数字漫画作品。
(7)本大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报赛与评比。普通组与专业组的划分,参见“一、大赛说明”中第2点所述。
(8)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何一名作者的专业属于专业组专业清单,则该作品属于专业组作品。属于专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专业组竞赛,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竞赛,不得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11)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3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12)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时长应不超过10分钟。
(13)每校参加省级赛(包括省市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自行规定。本大类(组)每校最终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学汉语用汉字,弘扬汉语言文化”为主题进行创作。
(2)游戏设计作品的内容包括游戏角色设计、场景设计、动作设计、关卡设计、交互设计,是能体现反映主题,具有一定完整度的游戏作品。
(3)交互媒体设计,是利用各种数字交互技术、人机交互技术,借助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语音、图像、体感等各种手段,与作品实现动态交互。作品需体现一定的交互性与互动性,不能仅为静态版式设计。
(4)虚拟现实VR与增强现实AR作品,是利用VR、AR、MR、XR、AI等各种虚拟交互技术创作的围绕主题的作品。作品具有较强的视效沉浸感、用户体验感和作品交互性。
(5)本大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报赛与评比。普通组与专业组的划分,参见“一、大赛说明”中第2点所述。
(6)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何一名作者的专业属于专业组专业清单,则该作品属于专业组作品。属于专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专业组竞赛,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竞赛,不得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9)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3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10)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时长应不超过10分钟。
(11)每校参加省级赛(包括省市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自行规定。本大类(组)每校最终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学汉语用汉字,弘扬汉语言文化”为主题进行创作。
(2)游戏设计作品的内容包括游戏角色设计、场景设计、动作设计、关卡设计、交互设计,是能体现反映主题,具有一定完整度的游戏作品。
(3)交互媒体设计,是利用各种数字交互技术、人机交互技术,借助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语音、图像、体感等各种手段,与作品实现动态交互。作品需体现一定的交互性与互动性,不能仅为静态版式设计。
(4)虚拟现实VR与增强现实AR作品,是利用VR、AR、MR、XR、AI等各种虚拟交互技术创作的围绕主题的作品。作品具有较强的视效沉浸感、用户体验感和作品交互性。
(5)本大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报赛与评比。普通组与专业组的划分,参见“一、大赛说明”中第2点所述。
(6)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何一名作者的专业属于专业组专业清单,则该作品属于专业组作品。属于专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专业组竞赛,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竞赛,不得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9)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3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10)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时长应不超过10分钟。
(11)每校参加省级赛(包括省市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自行规定。本大类(组)每校最终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
(1)原创音乐类(纯音乐类,包含MIDI类作品、音频结合MIDI类作品)。
(2)原创歌曲类(曲、编曲需原创,歌词至少拥有使用权。编曲部分至少有计算机MIDI制作或音频制作方式,不允许全录音作品)。
(3)视频音乐类(音视频融合多媒体作品或视频配乐作品,视频部分鼓励原创。如非原创,需获得授权使用。音乐部分需原创)。
(4)交互音乐与声音装置类(作品必须是以计算机编程为主要技术手段的交互音乐,或交互声音装置。提交文件包括能够反应作品整体艺术形态的、完整的音乐会现场演出或展演视频、工程文件、效果图、设计说明等相关文件)。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学汉语用汉字,弘扬汉语言文化”为主题进行创作。
(2)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竞赛。普通组与专业组的划分,参见“一、大赛说明”中第3点所述。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竞赛,不得参加专业组竞赛。
(5)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4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6)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时长应不超过10分钟。
(7)每校参加计算机音乐创作直报赛区每小类的数量不限。本大类(组)每校最终入围国赛的作品总数不多于4件。
(8)为更有利于参赛作品的创作,本届大赛暂时取消往届大赛中“编曲类”计算机音乐作品小类,新增“交互音乐与声音装置类”小类。
(1)原创音乐类(纯音乐类,包含MIDI类作品、音频结合MIDI类作品)。
(2)原创歌曲类(曲、编曲需原创,歌词至少拥有使用权。编曲部分至少有计算机MIDI制作或音频制作方式,不允许全录音作品)。
(3)视频音乐类(音视频融合多媒体作品或视频配乐作品,视频部分鼓励原创,如非原创,需获得授权使用。音乐部分需原创)。
(4)交互音乐与声音装置类(作品必须是以计算机编程为主要技术手段的交互音乐,或交互声音装置。提交文件包括能够反应作品整体艺术形态的、完整的音乐会现场演出或展演视频、工程文件、效果图、设计说明等相关文件)。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学汉语用汉字,弘扬汉语言文化”为主题进行创作。
(2)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竞赛。普通组与专业组的划分,参见“一、大赛说明”中第3点所述。
(3)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何一名作者符合专业组条件的,则该作品应参加专业组的竞赛。属于专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专业组竞赛,不得参加普通组竞赛。
(6)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4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7)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时长应不超过10分钟。
(8)每校参加计算机音乐创作直报赛区每小类的数量不限。本大类(组)每校最终入围决赛作品总数不多于4件。
(9)为更有利于参赛作品的创作,本届大赛暂时取消往届大赛中“编曲类”计算机音乐作品小类,新增“交互音乐与声音装置类”小类。
1.所有类(组)的每一件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在本届大赛期间(2021.7.1-2022.4.3)完成的原创作品;与2021.7.1之前展出、获奖或完成的作品雷同的作者的前期作品,均不得参赛。
2. 参赛作品的版权必须属于参赛者,不得侵权;作品参赛者与完成作者必须一致。
4.无论何时,参赛作品一经发现涉嫌重复参赛、剽窃、抄袭、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若已获奖,则取消该奖项;同时在大赛官网上公布违规作品的作品编号、作品名称、作者与指导教师姓名、相关人员所在学校校名,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
5. 参赛作品内容中,若包含地图,地图若涉及国家当代疆域版图,请确认并提供资料证明地图以中国国家相关出版社或相关地图网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的地图为准,否则属于违规参赛。
6.每校参加省级赛作品的数量,由各省级赛(包括省市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组委会自行规定。
7.各省级赛(包括省市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获奖作品,需根据比例按排名上推入围国赛。最终可参与国赛现场决赛的参赛队,将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和承办单位的承办能力,按照省级赛上推排名的先后顺序决定。